今天心情很無奈,因為很無辜地損失了金錢。
事緣1月頭在Jetstar訂了從札幌回關西機場的機票,但一直收不到確認電郵,由於很心急,不知自己有沒有買到,就多買一次。
今天打去詢問,首先確認一堆資料,日本人在重覆我的姓名時,每個字母也逐一確認,如「A for America、N for New York」等。用不著這樣吧,一般都聽得到吧!
之後發現真的是double booking,但職員卻說不能退錢,在我苦苦追問之下,她幫了我問,但仍然是不能退錢,也不能轉別的地點,只能加錢改姓名或出發日期,限期為今年的9月。
我覺得自己雖有錯,但責任不全在我,我強調收不到email是Jetstar的錯,我是第一次買啦,加上我是外國人,為何要我蒙受全部損失?不能退款的話,至少能改為其他航線吧!我還說了這間公司不能信賴之類的話。
談了45分鐘,還是甚麼也不退讓,令我感到很無奈也很憤怒。
所以,我決定了第一次搭Jetstar同時是我最後一次搭Jetstar。
之後外出買京都手信給爸媽,還買了太陽眼鏡,聽說坐破冰船需要。
今天終於買了飛去福岡的機票,雖然屋還未作最後決定,但不想再拖了。今天和航空公司有仇,peach之前售2000多円的機票,今天突然加到4000多円,明明都在優惠期,我只是猶豫了幾天,就變成貴一倍,心情又變差。
明天就出發去北海道了,可是今天心情卻糟透了。
此刻開始,除了要開始收拾行李外,還會收拾好心情。
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